戏曲演员的二级职称评定是一个综合性的评价体系,涉及多个方面的条件。以下是一些主要的评审条件:
学历与工作年限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取得三级演员任职资格4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取得三级演员任职资格5年以上。
论文著作
独立或作为主要编著者(前三名)公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以上,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独立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表演经历与技巧
在大中型剧目中担任主要角色,有较高水准的表演技巧。
形成个人的艺术风格,有一定量的代表性剧(节)目和表演角色的积累。部分角色的表演在省级以上评奖中获奖。
政治思想与职业道德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计算机应用能力
较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业绩成果
取得三级演员资格后,担任主要或重要角色的部分剧(节)目获省级表演二等奖以上,或国家级表演三等奖以上。
破格条件
对于在艺术领域有特别突出贡献的人员,可能会有破格评定的机会,具体要求更高。
建议
申报者在准备申报材料时,应详细列出自己的学历、工作经历、论文著作、表演经历和获奖情况等,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在表演技巧和艺术风格上,应注重积累和展示自己的代表性作品和角色,以突出个人的艺术成就和影响力。
对于计算机应用能力,应提前准备并参加相关考试,确保成绩符合要求。
通过以上条件的综合评定,申报者才有可能成功获得二级演员的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