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张志超曾卷入一起校园奸杀疑案,后被判为无罪。以下是关于张志超案件的关键信息:
案件时间线
2005年2月,张志超被指控在教学楼洗刷间强奸并杀死一名同校女生。
2006年3月,张志超以强奸罪被判无期徒刑。
2011年,张志超突然开口喊冤,称自己遭到刑讯逼供。
2018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该案。
2018年8月7日,山东高院决定对该案再延长三个月审限。
2020年1月1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淄博中院对张志超案再审宣判,张志超被宣判无罪。
后续发展
2021年1月26日,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张超(曾用名张志超)申请国家赔偿一案,依法向赔偿请求人张超支付赔偿金332万元。
2022年6月23日,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当面向张志超通报了检察院系统对该案的追责处理结果,山东检察院系统共十人因“张志超案”被追责,问责结果由党内严重警告至批评教育不等。
现状
张志超在2020年1月13日被宣判无罪后,因突发高血压住院治疗。
张志超与社会脱节,他在采访中表示自己之前在学校上学,没有多少社会经验。
建议张志超在获得无罪释放后,能够继续寻求心理和社会的支持,以帮助他重新融入社会,并继续追求自己的演艺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