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二级演员的选拔主要通过职称评审的方式进行,具体评审条件如下:
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学历资历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取得三级演员资格4年以上;或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取得三级演员资格5年以上。
计算机条件
较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
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三级演员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有较高的艺术造诣和表演技巧,具有较丰富的舞台表演经验,并在艺术上有所建树,形成个人的艺术节风格。
多次在大、中型剧(节)目中担任主要或重要角色,鲜明、生动地塑造人物形象,表演出色,在社会上一定的影响和知名度。
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三级演员资格后,担任主要或重要角色的部分剧(节)目获省级表演二等奖以上,或国家级表演三等奖。
著作论文条件
发表一定数量的本专业较高水平的论文或表演体会。
破格条件
在艺术领域有特别突出的成就,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但需经过严格的评审程序。
其他要求
每年参与演出的场次应达到本单位相关艺术品种演出场次的50%以上,能够准确地领会作品思想内涵,圆满完成表演任务,并获得专家和观众的好评。
在指导和培养演员方面有显著成绩,并具有较强的演戏天分和表达能力。
评审流程
准备申报材料
身份证、学历证明或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
近期艺术作品展示材料,如演出照片、视频等。
艺术成就证明,如获奖证书、专业评价等。
职称评审申请表及相关表格。
提交申请
将申报材料提交到所在地的戏剧艺术协会或相关机构。
初步审核
由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现场答辩或面试
审核通过后,参加现场答辩或面试。
评审结果
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授予国家二级演员职称。
建议
申报国家二级演员职称需要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并确保符合所有评审条件。
在艺术实践方面,应多参与大、中型剧(节)目的演出,积累丰富的表演经验。
在学术和理论方面,应积极发表专业论文,展示自己的研究成果和理论水平。
在指导和培养演员方面,应取得显著成绩,以体现自己的领导力和培养人才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