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演员子女上节目的问题,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已经发布了一系列规定和通知。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坚决抵制违法失德人员 :广播电视机构和网络视听平台不得播出违法失德人员参与的节目,包括明星子女。反对唯流量论:
广播电视机构和网络视听平台不得播出偶像养成类节目,也不得播出明星子女参加的综艺娱乐及真人秀节目。
抵制泛娱乐化:
严格把握演员和嘉宾的选用、表演风格、服饰妆容等,坚决杜绝“娘炮”等畸形审美。
抵制高价片酬:
严格执行演员和嘉宾片酬规定,严格片酬管理告知承诺制度。
切实加强从业人员管理:
对从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包括明星子女参与节目。
开展专业权威文艺评论:
发挥行业组织作用,进行专业权威的文艺评论。
履行管理职责:
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确保节目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根据这些规定,明星子女参与的综艺娱乐及真人秀节目将受到限制或禁止。已经存在的相关节目也可能需要进行相应调整或停播。这些措施旨在引导娱乐圈形成正确的审美导向,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并抵制不良的“饭圈”文化。
建议
广播电视机构和网络视听平台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播出违反规定的节目。
明星及其子女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避免参与可能引发负面影响的节目。
观众也应理性看待明星子女在节目中的表现,不要过度追星或进行不理智的应援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