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演员的职称评定通常由各地的文化行政部门或相关舞蹈行业协会负责。在中国,具体的发证机构可能包括国家文化部、省级文化厅(局)或市级文化局等。评定标准主要涵盖舞蹈表演、编导、教学、理论研究等方面的能力和成就,评定程序则包括申报、审核、考试或评审等环节。
具体的评定条件如下:
学历与资历条件
获得博士学位满2年,且取得三级演员资格并受聘三级演员职务满2年。
舞蹈、杂技、戏曲武功、木偶操纵演员获得中专以上学历满5年,其他演员获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满5年,且取得三级演员资格并受聘三级演员职务满5年。
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未满5年或未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取得三级演员资格并受聘三级演员职务满5年;或具备上述规定学历(或学位)满5年,且取得三级演员资格并受聘三级演员职务满3年,取得现资格以来,如其业绩与论文、论著条件符合本条件第七条要求,则可破格申报。
外语条件
除符合免试条件外,需取得由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格证。
专业工作经历(能力、水平)条件
取得现资格以来,具备较高的表演技巧和很深的艺术造诣,形成个人的艺术风格。
在表演艺术上有所建树,能形成个人表演风格,能总结自己的艺术表演经验。工作业绩较为突出,在演出活动中担任重要角色且表演出色。表演作品参加过省级以上的大型艺术活动,在国内有一定影响。
论文著作条件
一级演员要满足:独立或作为主要编著者(排名第一)正式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以上,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
其他条件
获得大学专科毕业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三级演员任职资格5年以上。
三级演员要满足: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四级演员任职资格2年以上;获大学专科毕业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四级演员任职资格3年以上;获中专毕业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四级演员任职资格5年以上(杂技、舞蹈、戏曲武功演员取得四级演员任职资格4年以上)。
改革后的职称评审
破除了以往唯论文、唯学历的体制机制桎梏,主要以参评人的专业能力和业绩、群众的口碑和评价为参考依据。
建议:
舞蹈演员在评定职称时,应重点准备自己的表演技巧、艺术造诣、工作业绩以及相关的论文和论著。
对于破格申报的情况,应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相关证明材料,以增加申报成功的几率。
职称评审过程中,也可以考虑参加一些专业培训和艺术交流活动,以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行业认可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