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演员定规矩时,应当明确、具体且合理,以确保演员能够遵守并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秩序。以下是一些建议的表述方式:
总述
本制度旨在规范演员的管理行为,保障演员的权益,并确保公司旗下所有演员的管理行为统一规范。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旗下的所有演员,无论其参与何种类型的项目。
员工身份与福利
演员在公司旗下属于员工身份,享有公司提供的相应福利和权益。
法律与道德
演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立正确的艺术道德观念,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
项目参与
演员在参与公司项目时,应当遵守公司相关规定,服从项目的安排和指挥。
合同遵守
演员应当严格遵守演出合同,保证演出质量,不得存在违约行为。
形象维护
演员应当维护公司和自身的形象,不得有损公司和自己的行为。
工作岗位
演员的工作岗位包括拍摄、演出、宣传等,具体岗位根据项目而定。
演员在不同岗位工作时应当尽职尽责,保证工作质量和效果。
演员在工作中应当服从导演、制片人等工作人员的指挥,配合工作进程,保证项目进度与质量。
工作时间
演员的工作时间根据项目需要,不固定,演员需自行安排时间。
演员不得私自泄露工作进度和工作内容,保持工作秘密。
演员在工作时间内不得存在违规行为,如迟到早退等。
薪酬福利
演员的薪酬福利按照公司规定执行,具体细节另行规定。
其他规定
演员必须按时到达演出现场,按导演、节目组长的要求完成演出任务。
演员在演出时必须着演出服装,带好必要的演出器材,未按要求者不得上场演出,并停发当场的演出补助费。
演员应爱护演出器材,合理使用,不得破坏和损坏。
演员在演出前半小时应到所在节目组组长处签到,未签到者视为未到,扣发当场的演出补助。
演员如有事或身体不适需请假,应履行请假手续,并按公司规定执行。
通过以上规定,可以确保演员在参与公司项目时能够遵守相关规定,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形象,从而提高整体的工作效率和项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