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国家一级演员需要综合考虑多个方面的标准,具体如下:
艺术修养和专业知识
具备广博的专业知识和深厚的文化艺术修养。
有丰富的生活积累和精湛的表演技巧,形成鲜明的个人艺术风格。
专业能力
在专业文艺团体中担任主要角色,有本人代表性的作品和不同角色的积累。
部分角色的表演在国家级或省级评奖中获得较高奖项。
艺术实践经验
艺术实践经验丰富,至少在省级专业报刊发表过两篇以上表演或演唱经验的专业理论文章。
对培养优秀的专业表演人才能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学历要求
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学历要求,如获得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取得二级演员任职资格4年以上。
论文著作
独立或作为主要编著者(排名第一)正式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以上,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
或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
艺术表演要求
根据不同的艺术门类(如话剧、歌剧、音乐剧、戏曲、舞蹈、杂技等),对每年的表演场次有具体要求。
例如,话剧、歌剧、音乐剧每年不得少于200场次,戏曲表演每年不得少于150场次等。
道德品质
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社会形象,遵纪守法,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为社会做出了突出贡献。
行业贡献
在行业内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为推动中国文艺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推荐度
由相关部门选择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演员进行提名,也可以向候选人发出邀请函。
评审程序
评选过程分为提名阶段、初评阶段、复评阶段和终评阶段。
最终根据得分高低来决定是否授予国家一级演员荣誉称号。
这些标准确保了评选过程全面、客观、公正,旨在表彰在表演艺术领域做出卓越贡献的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