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演员职称的评定主要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职称级别与命名
职称名称以级别加专业命名,例如四级演员、三级演员、二级演员、一级演员。
其中,一级和二级演员为高级职称,三级为中级职称,四级为初级职称。
评价机制
推行职称社会化评价,采取“个人自主申报、行业统一评价、单位择优使用、政府指导监管”的机制。
艺术专业人员通过评价取得北京市职称证书后,由用人单位根据需要自主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申报条件与渠道
近1年在北京市艺术领域工作的网络作家、签约作家、自由撰稿人、独立制片人、独立演员歌手、自由美术工作者等自由职业人员,可通过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文艺家协会或行业协会推荐申报艺术系列职称评价。
新文艺组织和新文艺群体人才也有职称评价渠道,民营文化工作室、民营文化经纪机构、网络文艺社群等从业人员均可参与职称评定。
评价方式
综合采取专家评审、专业考试、业绩展示、实践操作、个人述职、面试答辩、考核认定等多种评价方式,确保评审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专业类别与职称专业
在艺术领域设置4个专业类别17个职称专业,为艺术专业人员量身定制清晰的职称评价标准。
动态调整机制
建立职称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根据艺术行业发展实际需要,适时调整专业设置。
评定流程
2023年的演员职称评定将由国家文艺评定机构负责,面试结束后,负责机构将根据综合得分进行职称评定。
建议有意向评定职称的演员提前了解并确认自己是否符合申报条件,通过正规渠道进行申报,并积极准备评审所需的各种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