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奖后,您应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兑奖:
确认中奖彩票
确保中奖彩票的完整性和可识别性。如果彩票因玷污、损坏等原因不能正确识别,将无法兑奖。
了解兑奖期限
每期开奖次日起15天内(含15天)为兑奖期。逾期未兑奖,中奖作废。
选择兑奖地点
奖金总额低于1500元(含1500元)的中奖彩票可在全市任何投注站兑取。
奖金总额超过1500元的中奖彩票须到指定的地点兑取,例如上海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指定的地点。
单张彩票中奖合计金额不超过2000元(含2000元)的中奖者,可到全省所有体育彩票销售点兑奖。
单张彩票中奖合计金额2001元-20万元的中奖者,可到各市体育彩票(销售)管理中心兑奖。
单张彩票中奖合计金额20万元以上的中奖者,到位于杭州市建国北路333-1号的浙江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兑奖。
单注奖金在10000元以上者,需到北京市彩票发行中心指定的兑奖地点登记兑奖。
携带必要证件
中奖者应当持中奖彩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的地点兑奖。
配合兑奖机构查验
兑奖机构有权查验中奖者的中奖彩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兑奖者应予配合。
缴纳个人所得税
单注中奖金额在一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中奖者须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当地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代扣代缴。
注意兑奖凭证
中奖彩票是兑奖的唯一凭证,兑奖凭证因玷污、损坏等原因而不能正确识别的,不能兑奖。
建议您在兑奖前,先登录当地体彩中心官方网站查询“兑奖须知”和“兑奖地址”,或者提前致电咨询,以确保顺利兑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