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的报酬主要按照以下方式纳税:
劳务报酬所得
演员参加非任职单位组织的演出取得的报酬,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按次计算纳税。
工资、薪金所得
演员参加任职单位组织的演出取得的报酬,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月计算纳税。
具体税率
劳务报酬所得的税率根据累进税率表来确定,具体税率取决于扣除减除费用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的税率区间为3%至45%。
对于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是: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其他注意事项
演员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一定比例的费用(通常为20%),然后再根据剩余的金额确定适用的税率。
演员取得的报酬中,还需要规定上交给单位和文化行政部门的管理费及收入分成,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综上所述,演员的报酬根据其收入性质(任职单位或非任职单位组织的演出)分别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纳税,并且适用超额累进税率和加成征收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