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权力主要来源于 国家的授权和法律的规定。具体来说,警察权力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法律赋予的职权:
警察职权是指国家通过立法赋予警察机关的职责与权限,其主体是警察。这些职权包括维护国家安全、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等。
行政权力:
警察权在很大程度上是行政权的一种体现,警察在履行其职责时,依法享有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等权力。
司法权力: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在司法程序中行使辅助性职能,如保证审判、检察场所安全、提押嫌疑人以及强制执行等。
社会管理职能:
警察权作为国家统治工具的一部分,具有社会管理职能,通过治安管理与惩治犯罪活动来维护社会秩序。
综上所述,警察权力主要来源于国家的授权和法律的规定,警察在行使这些权力时,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框架和程序,确保权力的合法性和正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