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租房的检查通常由以下部门进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租赁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城市管理部门
各镇街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负责开展排查、收集群租房线索。
公安部门
公安部门参与对群租房安全问题的全面排查和督导整改。
消防部门
消防部门对群租房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
中介租赁企业
区住建委市场科组织召开违法群租整治专项调度会,规范中介租赁企业的经营行为。
群众举报
群众可以通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举报电话、12345投诉平台等途径举报群租房问题。
建议:
租客:在租房前,应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租赁的房屋符合安全标准,避免租住存在安全隐患的群租房。
房东:在出租房屋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房屋结构安全,不得违规隔档出租。
相关部门:应加强巡查和监管,及时发现和整治群租房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居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