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许可证一般在所在地县级交通部门审核发放。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申请 :申请人向县级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条件规定的相关材料并填写申请表。受理:
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收到申请后,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做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准备材料:
申请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和公章
购车发票和购车合同
车辆登记证
车辆检验报告
驾驶证和行驶证
从事货运资格证
如果车辆超过了12吨以上,需要安装北斗或者其他相关的GPS系统,并提供安装了的证明。
提交申请:
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县市级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并按照要求填写《道路运输许可证申请表》。
材料审核:
道路运输许可部门收到资料后,会进行汇总审核,审核资料是否准备齐全以及所申请的主体是否符合许可要求。
审批流程
汇总审核资料(初审)
发行政许可通知书
再次审批(复审)
领取许可证:
若通过资料复审,道路运输许可部门就会给申请人发放《道路运输许可证》,手续也就办完了。
建议:在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时,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交通部门或相关机构,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申请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