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字需要到 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写更名申请:
首先需要写一份更名申请书,说明改名的原因和相关情况。
开具证明:
到街道或单位开具证明,如果是学生就到学校开证明,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
提交申请:
携带变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有变更申请书和单位(街道办或者学校)开的变更姓名证明信,收养关系变更的要带着收养证,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
审批:
经审批后即可改名。审批通过后,户口登记机关会收回原户口簿内页和居民身份证,并另册保存原常住户口登记表,同时为申请人建立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发给新的居民户口簿内页。
领取新户口本:
完成所有改名程序后,可以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需要的材料,以确保改名过程顺利。如果有特殊原因或需要额外的证明,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户籍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