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 是劳动者,主要基于以下几点理由:
工作职责:
演员的工作职责包括调动语言、肢体、表情等来展示张力和表达艺术,这需要动脑和动手,因此演员是一种体力劳动。
劳动报酬:
演员的劳动报酬是由台词演出、肢体演出等几项共同构成的,他们通过劳动获得报酬,这与一般劳动者的收入来源相似。
社会认可:
有多位公众人物和专家都明确表示,演员应该被视为普通劳动者。例如,温兆伦认为演员就是一份工作,而不是艺术家。
法律定义:
从法律角度来看,演员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可以是劳动关系,受《劳动法》的保护。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则需要看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劳动法定义的劳动关系。
行业特性:
虽然演员的工作带有文化性质,但他们仍然是行业中最底层的体力劳动者之一,他们的收入和社会地位与普通劳动者没有本质区别。
综上所述,演员作为一种职业,其工作性质、报酬来源和社会认可度都符合劳动者的定义。因此,演员应当被视为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