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行业的禁入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专业性要求
演员应具备扎实的表演技能,包括声音控制、身体表达和情感传递等方面的专业能力。
职业行为禁忌
迟到早退,应严格按照排演和表演计划准时到场。
私自改动剧本,应按照导演或编剧的要求进行演出。
不尊重他人,不能有侮辱、挑衅或冷漠等不尊重他人的行为。
不按规定服装,应按照导演或剧组的要求穿着适合角色的服装。
草率完成工作,不能草率完成工作任务或敷衍了事。
不遵守剧组规章制度,包括排演时间、休息安排和纪律等方面的要求。
过度自我表达,不能过分夸张或捏造角色形象。
不投入演出,不能敷衍或懈怠。
不尊重观众,对待观众的呼应和评价持积极的态度。
擅自外泄剧情,保持对观众的期待和好奇。
道德和行为规范
遵守社会公德、坚守契约精神、尊重合作团队与合作对象等十项义务性、责任性条款。
不得出现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煽动民族仇恨、违反国家宗教政策、组织非法活动、扰乱公共秩序、危害社会公德、损害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假唱假演奏、违反合同、发表不当言论、损害他人名誉、违反广告代言法律法规等行为。
行业禁入措施
根据演艺人员违反从业规范情节轻重及危害程度,分别实施1年、3年、5年和永久等不同程度的行业联合抵制。
对于严重违规的艺人,可能会面临永久行业禁入的处罚。
经济行为规范
广电总局坚决反对“天价片酬”,严格执行每部电视剧全部演员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40%,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演员总片酬70%的制作成本配置比例规定。
这些规则旨在规范演员的职业行为,维护行业秩序,保护公众利益,促进娱乐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