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在职业生涯中应当避免以下行为:
迟到早退:
演员必须严格按照排演和表演计划准时到场,不得私自改动剧本内容,应按照导演或编剧的要求进行演出。
不尊重他人:
演员应尊重剧组成员和其他演员,不能有侮辱、挑衅或冷漠等不尊重他人的行为。
不按规定服装:
演员应按照导演或剧组的要求穿着适合角色的服装,不得随意改变。
草率完成工作:
演员应认真对待每一个演出环节,不能草率完成工作任务或敷衍了事。
不遵守剧组规章制度:
演员应遵守剧组的规章制度,包括排演时间、休息安排和纪律等方面的要求。
过度自我表达:
演员应避免过度自我表达,不能过分夸张或捏造角色形象。
不投入演出:
演员应全身心投入到演出中,不能敷衍或懈怠。
不尊重观众:
演员应尊重观众,对待观众的呼应和评价持积极的态度。
擅自外泄剧情:
演员不得擅自外泄剧情,保持对观众的期待和好奇。
兼职多个剧组:
演员原则上不得兼职几个剧组,即不得轧戏,以保证能够专注于角色的研究和演出。
不敬道具:
在舞台上使用的兵器等道具,演员应尊重并按照规定进行“祭刀”等仪式,不得随便乱动。
破台:
新建的戏楼、戏院等场所首次演出需举行“破台”祭礼,否则可能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
演“过月戏”:
演戏时忌从这月演到下月,应在月底结束。
丢石子玩或脚踢石子:
在山路上行走时,忌丢石子玩或脚踢石子,以免影响生意。
艺人走路打伞时旋转伞:
据说这样会使生意不安定。
在后台走棋:
在后台走棋被认为会使戏班散伙。
吃荤或房事:
在戏开演之前几天,演员需沐浴焚香,禁房事,忌吃荤,以祈求神灵保佑。
看镜头:
在拍摄过程中,演员不能看镜头,否则会被认作穿帮。
做出不自然的行为:
如“贴春联”、“我指我”、“钉钉子”、“变蝴蝶”、“看手表”、“打哈欠”、“海浪”、“灌铅”、“语前虚字”和“三秒胶”等,这些行为会影响角色的表现和观众的观看体验。
忽视公众形象和社会责任:
演员应利用自己的影响力传递正能量,谨慎选择代言的产品和活动,尊重合同和他人,积极参与公益事业。
这些行为都是演员在职业生涯中应当避免的,以确保他们能够以专业的态度和良好的形象出现在公众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