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填写软件的程序量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明确代码量
代码总量小于3000行:需要提交全部源代码。每页应包含不少于50行代码(纯空白行不计入内),并确保代码格式清晰、逻辑严谨。
代码总量大于3000行:可以选择提交前后各连续30页(或根据最新规定可能是35页)的源代码,每页同样不少于50行代码。如果总代码行数不足60页(或70页),则需要提交全部源代码。最后一页应为模块结束页,可能不足50行,但应确保包含模块的完整结尾。
源代码格式规范
页面布局:源代码文件应以适当的字号(一般不大于13号)排版,确保每页至少包含50行代码。避免使用半页,每页右上角应标注连续页码。
页眉信息:源代码文件的页眉处应清晰标注软件的名称(与全称或简称一致)及版本号,以便审核人员识别。
注释与空行:源代码中应尽量减少大段的注释和纯空白行,这些都不计入有效代码行数。同时,包含人名、地址、时间、版权等信息的注释也应删除。
填写申请表
在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中,需要填写软件全称、简称、版本号、开发完成日期、软件开发情况(独立开发、合作开发、委托开发、下达任务开发)等信息。
在“技术特点”部分,需要填写程序量,即软件源程序的总行数或总条数。
建议
确保代码质量:在提交源代码之前,务必进行代码审查和格式化,确保代码的清晰度和逻辑性。
遵循规范:严格按照国家版权局的要求进行源代码的提交和格式化,以避免因不符合规范而导致申请失败。
准确填写:在填写申请表时,确保所有信息的准确无误,特别是程序量的填写,以便审核人员能够快速识别软件的基本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