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卖软件加设备的情况下,开票方式如下:
分别开具发票
软件部分:按照软件销售的规定,开具相应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情况下,软件销售的税率为13%。
设备部分:硬件设备部分需要视同销售处理,按照硬件设备的销售金额开具相应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情况下,硬件设备的税率为16%。
合同条款约定
如果是一个技术开发合同,约定赠送相应的硬件设备,硬件设备的金额可以从总合同金额中分离出来,单独开具发票。
发票内容填写
在填写发票内容时,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填写,包括软件名称、版本号、数量、单价和金额等信息。
硬件设备部分需要明确标注为硬件设备,并按照硬件设备的销售金额进行填写。
视同销售处理
硬件设备部分需要视同销售处理,即在销售硬件设备时,需要开具主营业务收入-硬件收入的发票,并计算应交增值税。
合同分开
建议分别签订合同,一个合同对应软件销售,另一个合同对应硬件设备销售,以便于分别开具发票和计算税额。
总结:
在卖软件加设备的情况下,建议分别开具软件和硬件设备的发票,并按照各自的税率进行开票。同时,需要确保合同条款清晰,分别约定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销售金额,以便于税务处理和财务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