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富豪眼里,明星通常被视为 普通人和商品。以下是一些具体的观点:
普通人:
王健林曾说过,明星在地位上并不高,他们只是比普通人多几个粉丝而已。这种看法认为,尽管明星在公众眼中光鲜亮丽,但在富豪眼中,他们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并不如富豪本身。
商品:
王健林还提到,明星在商人眼里可能只是一个商品,因为他们的存在主要是为了满足大众娱乐需求,满足市场需求。这意味着明星的价值在于他们的知名度和市场吸引力,可以被用来提升品牌知名度和销售量。
娱乐产物:
有观点认为,明星的出现是为了给无聊的人找点乐趣,他们并没有太高的地位,只是多了几个粉丝。
共赢关系:
从商业角度来看,明星和富豪之间存在一种共赢的关系。商家利用明星效应推广品牌,而明星则通过代言获得报酬。
综上所述,富豪们普遍认为明星在地位上不如他们,他们更多地将明星视为一种商品和市场工具,而非社会地位的象征。这种看法反映了明星在商业社会中的实际价值和使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