薇娅:
13.41亿人民币。
范冰冰:
8.84亿人民币。
郑爽:
2.99亿人民币。
邓伦:
1.06亿人民币。
潘粤明:
25.8万人民币。
张学友:
因多次演唱会超时,罚款数额无法计数,但被提及为“演艺圈中超时罚款最多的明星”。
陈奕迅:
因演唱会超时,罚款20多万人民币。
周杰伦:
因演唱会超时,罚款20多万人民币。
五月天:
因多次演唱会超时,具体罚款数额未提及,但被提及为“多次超时”。
毛阿敏:
两次偷税漏税,总罚款额约60多万人民币。
刘晓庆:
偷税漏税1.34亿人民币,罚款和追缴税款共计8亿人民币。
萧蔷:
偷税漏税罚款385万元新台币。
林志玲:
漏税罚款千万台币。
吴宗宪:
具体罚款数额未提及,但被提及为“台湾综艺界多年来的吸金王”。
李诞:
因广告文案问题,罚款87万人民币。
建议:
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作为公众人物,明星更应该以身作则,合法纳税。
罚款数额的准确性可能随时间和事件的发展有所变化,建议查阅最新的官方公告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