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明星经纪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模式:
保姆式 管理的家庭作坊模式:艺人经纪人与艺人之间的关系非常紧密,经纪人全方位投入,照顾艺人的工作、演艺、起居生活甚至个人情感。
代表人物有王京花、李小婉、常继红等,她们在90年代打造了多个知名歌手组合和歌手。
佃农式
一制二经三位一体模式:
经纪公司、制片人、经理人三位一体,产业链上下游通吃,整体把控力非常强。
艺人容易成为公司的“佃农”,在剧本选择上要为公司制作的内容服务,有时候无法自由选择。
利益“捆绑式”合伙人模式
以华谊兄弟为代表的制作公司内的经纪人工作室联盟模式,公司为艺人提供影视资源,艺人有权选择接受与否。
经纪人可以更灵活地安排艺人参加商演及自己争取来的演艺活动,同时各大经纪公司对艺人开放持股,使个人利益直接与公司利益捆绑在一起。
合伙人制
艺人与公司或经纪公司形成合伙人关系,共享收益和风险。
分叉工作式
艺人除了与经纪公司合作外,还可能有自己的团队或独立经纪人,分工明确,各自负责不同的工作内容。
家族式
艺人家族内部成员担任经纪人的角色,通常用于维护家族艺人的利益。
多元经纪
艺人可能同时与多家经纪公司或多个经纪人合作,形成多元化的经纪关系。
个人工作室
艺人成立自己的工作室,负责招徕经纪业务专职人员,拥有绝对话语权,以艺人为中心进行全方位的商业价值开发。
股份绑定
经纪公司与艺人签订股份合作协议,艺人成为公司的股东,共享公司的成长收益。
独立经纪人
独立经纪人为艺人经营事业,从艺人收入中抽取佣金,不依赖于任何经纪公司。
这些模式各有优缺点,适用于不同艺人的发展需求和市场的变化。随着娱乐产业的发展,明星经纪制度也在不断演变和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