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唱歌需要版权的原因主要涉及 版权归属和使用许可两个方面。
版权归属
歌手在签约期间创作的音乐作品,其版权归属通常属于签约公司所有,而不是歌手本人。
即使歌手与前东家解约或合约到期,再演唱合约期间创作的歌曲,也需要购买版权。
使用许可
演唱受版权保护的歌曲作品,如知名流行歌曲或经典老歌,需要获得词曲作者的授权,否则可能构成侵权。
在商业活动中使用他人歌曲,如商业演出、酒吧演唱、商业广告配乐等,通常需要获得版权方的许可,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公开表演歌曲,即使是非商业场所,如果表演面向公众,也可能需要版权许可,除非有合法的授权。
翻唱歌曲
明星翻唱歌曲无论是在专辑里还是演唱会上,都需要支付版权费,涉及作者的复制权和表演权。
一般公益性质的翻唱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且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商业用途如商业比赛、电视直播、拍MV等需要获得授权并支付报酬。
总结来说,明星唱歌需要版权是因为他们演唱的作品可能涉及他人的版权,包括词曲作者的著作权和商业价值。为了合法使用这些作品,明星必须获得相应的授权并支付版权费用,以避免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