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穴”是一个汉语词汇,读音为zǒu xué, 指演员、教师等在本职工作之外进行演出、讲学等收取个人收益的活动。这个词汇最早出现在相声艺术行业,清末民初时相声演员所在表演场地被称为“穴口”,而到其他地方的穴口表演就被称为“走穴”。1980年代,走穴一词被用于演艺界人士在国家体制之外进行演出,又被称为“走学”或“私演私分”。后来走穴一词被扩展使用到各行各业,运用自己技能到外面赚外块,都可以称为“走穴”。
走穴通常是指明星或艺人私自参加商业活动,如商演、广告代言等,以赚钱为目的。这些活动一般不通过他们的主要工作单位,而是由经纪人或私人组织安排。走穴现象在娱乐圈中较为普遍,一些过气或不太出名的艺人会通过走穴来增加收入。同时,走穴也引发了一些争议,因为它可能涉及到职业道德和纪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