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具体如下:
广电总局:
广电总局负责监管娱乐圈,包括电视剧、电影等影视作品的制作和播出,对明星的广告代言活动也有规范和指导作用。
文化部:
文化部负责文化产业的监管,包括艺人经纪公司的管理,艺人需要在所在地的文化局备案。
网监部门:
网监部门负责网络内容的监管,对网络平台上的明星行为进行监管,包括微博等社交媒体。
市场监管局:
市场监管局负责市场秩序的管理,对明星的经济行为进行监管,包括税务情况等。
证监会:
证监会负责证券市场的监管,对明星涉及的资本市场活动进行监管。
国家电影局:
国家电影局负责电影行业的监管,包括电影的制作、发行和放映等。
文娱领域治理部门:
中央宣传部文娱领域治理部门负责文娱领域的综合治理,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综上所述,明星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各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对明星进行监管和管理。建议国家广电总局、文化部、网监部门牵头成立娱乐圈监察委员会,专门监察作风有问题、对国家、政党制度体系不支持的明星、网红,贴封杀令,制衡明星、网红的经济、权利(不是权力)、舆论导向,查其名下财产、税务情况等,从而解决明星归谁管、谁来管、拿什么管的问题。